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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

日期:2020-02-14 17:18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二、2020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2.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10.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11.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2020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朝办字〔2019〕26号)文件精神,设立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内设13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法制科、房屋市场管理科、住房制度改革科、住房保障管理科、物业管理科、服务安全管理科、征收拆迁管理科、房屋租赁管理科、综合审批服务科、信访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下属9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房政协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第一管理所、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第二管理所、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第三管理所、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第五管理所、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第六管理所、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运营中心。

2.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房屋管理、住房保障、房屋征收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房屋管理方面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负责制定本区保障性住房使用分配方案和房源分配的协调、管理工作。指导本区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指导保障性住房入住后使用管理工作。

(3)负责推进本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公有住房出售、住房补贴发放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直管公房政策指导工作。

(4)负责本区房屋市场及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负责房屋租赁市场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督管理。负责房产实测绘成果审核。

(5)负责本区房屋管理工作。研究拟订房屋征收计划。责任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工作。负责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安全评估的监督管理。协调有关房屋防汛工作。协调私房等房屋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7)职能转变。区房管局应当进一步强化住房保障职能,加快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发放工作;

2.市下放企业房屋及划拨直管公房日常管理工作;

3.辖区地下室、物业及房屋中介市场管理工作;

4.全区保障性住房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5.全区直管公房日常管理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53573.5663万元,比2019年42691.1375万元增加10882.4288万元,增长25.49%其中:财政拨款52742.5823万元,比2019年41891.1375万元增加10851.4448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其他资金830.984万元,比2019年800万元增加30.984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9651.0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8.01%,比2019年7636.21万元增加2014.87万元,增长26.39%。主要原因:下属事业单位落实相关离退休政策,退休费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43922.486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1.99%,比2019年35054.9275万元增加8867.5588万元,增长25.3%。主要原因:增加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资金项目。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26个所属预算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05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6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2.4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99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开支,促使费用下降。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12.6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66万元,减少5%。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开支,促使费用下降。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09.37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79.6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083.99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45.772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及2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6.201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7.37万元,支出87.37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汽车31 辆,507.54 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已填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0。2020年度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详见附件11。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0年年度本部门无绩效评价项目。

十二、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部门预算表汇总